據菲律賓《馬尼拉時報》6月5日報道,菲海關局(BoC)發布《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下關于實施特別關稅的條件規定,即BoC第12-2023備忘錄令。根據規定,只有來自15個RCEP成員國的進口商品才能享受該協定的優惠關稅。在成員國之間轉移的商品必須附有原產地證書。根據協定,菲對1718個農業關稅稅目中的98.1%和8102個工業關稅稅目中的82.7%保持現有優惠稅率。據BoC稱,在將保持目前稅率的1685個農業關稅細目中,1426個將保持零稅率,而154個將按照目前的最惠國稅率征收。BoC表示:“如果RCEP優惠關稅稅率高于進口時適用的稅率,進口商可以申請退還原產貨物多繳的關稅和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