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投資者可根據自身公司的組織形式、商業目標、擬投入的資本水平、責任范圍及稅務和會計影響,按照意大利法律,選擇在意大利進行商業活動的形式。
在意大利的外國投資者從事商業活動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1)成立合伙制企業;
2)成立公司;
3)成立分支機構;
4)成立辦事處。
合伙制 (società di persone) 和公司制 (società di capitali)是根據意大利法律可注冊成立的兩大主要法人實體種類。兩者最重要的區別在于合伙制企業的資產負債與合伙人個人的資產負債只能部分分離,而有限責任公司的資產負債與投資人個人的資產負債則是完全分離的。
代表處不是外國公司在意大利的法律實體,其特點是常駐當地對市場進行調研,對公司的產品和服務進行推銷,但不能進行銷售產品、提供服務等盈利性活動。分支機構是外國實體的延伸,在管理和經濟上都依賴于總部,使用與總部相同的名稱和法律形式,直接受總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