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租金稅項扣除條例草案5月6日刊憲,11日提交立法會審議,以落實2022至2023年度財政預算案相關建議。特區政府期望法案可于立法會夏季休會期前通過,讓措施可由2022至2023課稅年度起實施。
特區政府5月3日表示,住宅租金稅項扣除措施旨在減輕沒持有任何住宅物業的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納稅人負擔,估計惠及約43萬名納稅人。特區政府稅收每年因而減少約33億元。
條例草案,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納稅人可就本人或同住配偶以租客,或兩者作為合租租客身分,就有關課稅年度繳付的住宅處所租金申索稅項扣除,扣除上限為每個課稅年度十萬元。要符合扣除資格,有關物業須為納稅人主要居所,所訂租賃也須加蓋印花。
合資格納稅人可于6月寄出的2021至2022課稅年度報稅表填報預期就2022至2023課稅年度繳付的住宅租金資料。條例草案通過后,特區政府稅務局會在評定2022至2023課稅年度暫繳薪俸稅考慮有關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