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消息網5月9日報道 臺灣《旺報》網站5月8日報道稱,大陸商務部發布公告,對原產于歐盟、日本、韓國和印尼的不銹鋼鋼坯等產品續征最高達103.1%的反傾銷稅。
商務部8日公告指出,在原審調查期內,原產于歐盟、日本、韓國和印度尼西亞的進口不銹鋼鋼坯和不銹鋼熱軋板/卷的傾銷行為導致中國國內不銹鋼鋼坯和不銹鋼熱軋板/卷產業受到實質損害,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調查機關決定,繼續按照商務部2019年第31號公告實施反傾銷措施。
2019年7月22日,商務部發布2019年第31號公告指出,原產于歐盟、日本、韓國和印度尼西亞的進口不銹鋼鋼坯和不銹鋼熱軋板/卷存在傾銷,中國國內不銹鋼鋼坯和不銹鋼熱軋板/卷產業受到了實質損害,并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據報道,公告當時指出,據此對原產于歐盟、日本、韓國和印度尼西亞的進口不銹鋼鋼坯和不銹鋼熱軋板/卷征收反傾銷稅,稅率為18.1%-103.1%不等,征收期限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