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政府網站4月6日報道,為進一步促進出口企業發展,簡化阿出口企業退稅流程,阿根廷生產發展部發布第 212/2022 號決議,調整用于生產出口商品的中間產品進口關稅和統計稅退稅制度。出口企業在出口制成品中如使用進口材料進行生產,可對相應進口商品申請退還已支付的部分或全部進口關稅和統計稅。現階段退稅手續的辦理以“一單一議”為原則,本次調整后,企業在獲得退稅商品分類證明后,只要申報的原料和生產關系以及南共市海關編碼未發生變化,退稅證明有效期延長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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