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辦公廳6月24日公布《山西省支持知識產權強省若干政策措施》,在強化知識產權高標準保護、激勵知識產權高價值創造等方面提出11條激勵措施。
為強化知識產權高標準保護,山西省實施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程。對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國家級知識產權快速維權中心一次性獎勵30萬元。實施地理標志保護工程。支持開展地理標志保護示范區建設,對獲得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示范區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成功入選中歐地理標志產品互認互保名單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在激勵知識產權高價值創造方面,實施高價值專利培育工程。加大高價值專利支持力度,對獲得中國專利獎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支持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建設,對符合條件的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每家一次性給予不超過30萬元獎勵,每年獎勵總金額不超過300萬元等。
為推動知識產權高效益轉化,實施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工程。支持創建試點示范城市建設,對國家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示范城市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國家知識產權強縣建設示范縣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國家級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示范園區一次性獎勵50萬元等。
在加大知識產權高水平服務方面,支持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機構建設,對社會機構利用信息化平臺開展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認定為國家級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機構(中心、基地、網點等)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