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一位高級官員表示,盡管初步改革嘗試失敗,但旨在改進標準必要專利(SEP)許可并減少相關爭議的新歐盟立法仍可能以某種形式出臺。
今年早些時候,歐盟委員會撤回了其2023年提出的關于SEP的歐盟新法規草案。歐洲議會和部長理事會的歐盟立法者未能就該擬議法規達成共識。
然而,目前歐盟委員會負責繁榮與工業戰略的執行副主席斯特凡納.塞茹爾內(Stéphane Séjourné)表示,原提案中至少部分內容仍可被保留。
塞茹爾內近日在歐洲議會法律事務委員會(JURI)會議上向議員們表示:“委員會將探索所有可能的途徑,推動該文本背后的理念取得進展——無論是通過新提案,還是從不同角度切入。”
SEP是指保護被認定對實施技術標準至關重要的專利技術。換言之,若不使用該專利發明,就無法實施符合標準要求的設備。在電信、物聯網等行業以及其他需要通信和交換數據設備的行業,標準對于這些產業的互操作性非常重要。
當專利權人認為其專利屬于SEP時,會向相關標準化組織作出聲明。歐洲電信標準協會(ETSI)就是信息通信技術領域的此類機構之一。ETSI的知識產權政策要求SEP所有人承諾以公平、合理和非歧視性(FRAND)條款向實施者提供許可。該政策規定了FRAND許可必須具備的若干特征,但它并沒有填補所有空白。因此,ETSI的政策設想是由SEP所有人與實施方通過談判達成FRAND條款的許可協議。
然而,圍繞“FRAND”定義的爭議屢見不鮮,權利人與實施方常訴諸法院解決分歧。這一問題在近日的JURI會議上被提及。包括英國、德國、法國以及美國和中國在內的多個司法管轄區都曾就FRAND條款的認定產生爭議。
歐盟委員會起草了一份擬議的SEP法規,并于2023年4月發布。該立法草案旨在提高SEP許可的透明度和可預測性,提升許可程序的公平性和效率,并限制SEP權利人與實施方之間因糾紛產生的成本。
這些提案包括對SEP注冊和“必要性”檢查的新強制性要求,設想了技術標準的累積許可費設定機制,以及要求SEP所有人在向歐盟各成員國法院或統一專利法院起訴前,先向歐盟知識產權局(EUIPO)提起FRAND許可費率確定程序。提案還建議在EUIPO設立新的能力中心來履行這些職能。專利法專家指出,業界曾擔憂該法規的新要求將如何在實踐中實施。
盡管如此,這些提案仍獲得了歐洲議會議員們的支持——包括塞茹爾內(他本人去年在歐洲議會選舉前曾是JURI成員)。然而,提案未能獲得由歐盟成員國政府代表組成的歐盟理事會(Council)的足夠支持。這促使歐盟委員會在今年2月公布的2025年工作計劃中宣布撤回該立法草案。該決定遭到JURI部分成員的批評。一位歐洲議會議員以汽車行業為例,指出撤銷SEP法規將對該行業產生負面影響。
塞茹爾內表示,歐盟委員會將給予歐洲議會和理事會6個月時間準備有關提案的意見,以便就是否和如何恢復這些提案做出決定。
盡管未深入探討該立法草案撤回的具體原因,但他表示:“在SEP方面……我們在改進現有框架的道路上確實遇到了阻礙。我們仍共享透明度的目標,希望確保更多可預測性,避免體系過度依賴外部國際競爭壓力。”
“就提案(內容)本身而言,我想再次向你們保證,歐盟委員會決心研究這些目標,并贊同條例背后的這些目標。我們無意阻礙進程。我們將開啟為期6個月的磋商期,期間歐洲議會可表達意見。委員會將高度重視議會立場及理事會的立場……我們確實共享相同的最終目標和愿景。我們希望找到更合適的方式讓歐洲保持在技術創新的前沿,保留就業崗位并維護競爭力。”他說道。
塞茹爾內表示,將SEP改革作為新提案組成部分推進的選項“仍在考慮范圍內”,但他不排除“最終”撤回該計劃的可能性。
“總體目標是達成一項協議,并推動理事會就文本采取立場,”他表示,“顯然在文本上存在一個癥結點,這個癥結未來幾年可能持續存在。雖然撤回草案作為一種手段看似過于激進,但矛盾的是,此舉正是為了推動進展……我們所有人的目標都是一致的,正朝著正確的方向前進——尤其是在透明度和簡化流程方面,這應成為我們共同目標的核心。”(編譯自www.pinsentmason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