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2024年度專利復審無效十大案件在國家知識產權局開放日活動中正式發布。
2024年度專利復審無效十大案件包括發明專利無效案7件、外觀設計專利無效案1件、發明專利申請復審案1件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撤銷案1件。案件為人工智能的應用場景創新、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的獨創性判斷、生物醫藥精準醫療的創新保護等前沿新興產業提供了實務指引,并對晶型藥物發明的審查規則、外觀設計的組合對比、使用公開的證據認定等典型法律問題進行了深入分析。
專利復審無效作為專利行政授權確權的重要關口,是專利權利的關鍵穩定器和科技創新的重要定心丸。國家知識產權局已連續十六年評選和發布專利復審無效年度十大案件,選取關注度高、典型性強的案例,展示審查實踐,闡釋審查標準,宣講前沿技術領域專利審查規則,為創新主體提供更加穩定的法律預期,以高質量審查為高水平科技創新保駕護航。
2024年度專利復審無效十大案件
1
名稱為“磷酸蘆可替尼”的發明專利無效案,審理結論是維持專利權有效。本案在闡釋涉及引證專利文獻的優先權認定的審理規則中,踐行了《專利審查指南》最新修改所體現的鼓勵發明創造的價值導向。
2
名稱為“地加瑞克在制備治療轉移期前列腺癌的藥物中的應用”的發明專利無效案,審理結論是宣告專利權全部無效。本案詮釋了采用生理指標表征的醫藥用途權利要求保護范圍的確定及創造性的評判標準,為精準醫療的創新保護提供了指引。
3
名稱為“用于操縱用戶界面元件的裝置、方法和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的發明專利無效案,審理結論是維持專利權有效。本案闡述了專利確權程序中權利要求保護范圍的確定規則,同時對計算機程序后臺特征公開與否的認定作出了示范。
4
名稱為“機電式后撥鏈器”的發明專利無效案,審理結論是宣告專利權全部無效。本案通過回溯申請日之前的整體技術狀況,還原技術發展路線,從而準確認定技術問題和技術啟示,對適用“三步法”判斷創造性具有示范作用。
5
名稱為“載波聚合反饋方法、裝置及系統”的發明專利無效案,審理結論是在修改的基礎上維持專利權有效。本案涉及通信領域標準演進過程中的版本迭代,對于創造性審查中不同版本標準涉及的技術方案是否具有結合啟示的判斷具有典型意義。
6
名稱為“呋喹替尼晶型”的發明專利無效案,審理結論是宣告專利權全部無效。本案在充分采納當事人提交的補交實驗數據證據的基礎上,對晶型發明是否具備創造性進行了詳細論述,對該類案件具有借鑒意義。
7
名稱為“玩具(泡泡戰車)”的外觀設計專利無效案,審理結論是維持專利權有效。本案明晰了產品種類相同或相近并非外觀設計組合成立的必要條件,給出判斷組合是否成立的三個因素,闡述了外觀設計組合對比的評判思路。
8
名稱為“涂裝后耐蝕性優異的熱壓成形的高強度部件及其制造方法”的發明專利無效案,審理結論是宣告專利權全部無效。本案為“使用公開”證據的證明力能否達到證明標準提供了典型示例,并給出了該類證據舉證證明責任的實務指引。
9
名稱為“用于處理圖像的方法和裝置”的發明專利申請復審案,審理結論是在修改的基礎上撤銷駁回決定。本案結合人工智能場景創新的特點,詮釋了創造性評價時如何把握應用場景特征對算法或模型的影響,鼓勵場景創新驅動技術創新。
10
名稱為“GLF71301”(負載開關)的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撤銷案,審理結論是維持專有權有效。本案明晰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規定的“商業利用”中“以其他方式提供”的法律內涵,對獨創性部分的確定和判斷標準提供了審理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