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7日上午,海峽兩岸仲裁中心(以下稱“仲裁中心”)廈門庭審中心與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以下稱“海滄法院”)就共建涉臺糾紛解決協同機制舉行簽約儀式。
仲裁中心副秘書長陳朝暉,海滄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葉炳坤,海滄法院審委會專委、涉臺法庭庭長顏思遠等出席了簽約儀式。
根據共建涉臺糾紛解決協同機制框架協議,仲裁中心與海滄法院將構建以跨業務協同為核心、科技融合應用為抓手、資源共享共用為特色的涉臺糾紛解決協同工作平臺。通過“司法+仲裁+調解”多元協同的工作模式,聚合雙方資源力量推動涉臺矛盾糾紛多元、高效、快捷化解,助力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依托協同機制,雙方還將在調處涉臺爭議糾紛、涉臺司法服務、涉臺司法與仲裁研究、涉臺司法與仲裁交流、涉臺法律人才培養等領域開展合作。
海滄法院于2012年掛牌設立全國首個也是迄今唯一一個專業涉臺法庭,是廈門地區涉臺案件集中審理法院。十余年來,海滄法院立足區位優勢,主動融入對臺工作大局,其涉臺法庭被福建高院授予集體二等功,先后榮獲“福建省法院司法品牌項目”“福建省政法系統十佳基層單位”“福建省十佳法庭”等榮譽稱號。
海峽兩岸仲裁中心是唯一主要化解兩岸經貿爭議的國家級仲裁機構。自2015年成立以來,始終注重鍛造公信力和專業力,立足平潭、聚焦兩岸、輻射全國,致力于推動兩岸仲裁法律人、仲裁規則、仲裁實踐、仲裁法律活動的融合發展。2023年9月,仲裁中心在海絲中央法務區廈門片區設立廈門庭審中心,積極服務兩岸融合發展和海絲中央法務區建設。
涉臺糾紛解決協同機制的建立是深入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意見》和福建省有關文件精神,提升完善仲裁中心涉臺服務功能,服務兩岸融合發展的具體舉措。未來,仲裁中心將繼續發揮自身涉臺法律服務優勢,努力為促進兩岸經貿交流合作做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