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2日,中國仲裁周之“仲裁庭自由裁量權及其限制”專題講座在四川外國語大學成功舉辦。本次講座由貿仲仲裁員、法學博士唐青陽先生主講,貿仲仲裁員、川外商務英語學院副教授鄭文琳女士擔任主持人,貿仲西南分會/四川分會秘書長王瑞琛以及重慶市商務委員會政策法規處處長王進參與話題討論。川外商務英語學院、社會與國際法學院130余名同學參與了本次講座。
唐青陽先生首先引用國內外相關文獻介紹了如何界定仲裁庭自由裁量權的基本概念,對其形式正當性和實質正當性進行了分析,再從程序、事實、證據和法律適用四個角度闡述了仲裁庭自由裁量權的具體構成。他還指出,仲裁庭的自由裁量權是建立在公平正義的基礎之上,在適用法律、已有證據、仲裁程序正當、符合事實的范圍內成立。同時,仲裁庭的自由裁量權必須是建立在法律和規則的監督之下,仲裁機構在規范管理和監督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從左到右、從上到下依次為鄭文琳、唐青陽、王進、王瑞琛)
在與談環節,王進處長結合自身工作,從企業需求、社會實踐和政府職能方面分享了自己的看法。同時,他表示社會在涉外法律領域缺乏大量高端人才,呼吁廣大學子向相關領域規劃發展。
王瑞琛秘書長提出,仲裁的自由裁量權充分體現了專家裁判這一仲裁特點,也是仲裁的魅力所在,《仲裁法》賦予了仲裁相比訴訟來說更大的自由裁量權,行使仲裁裁量權必須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礎上,作為仲裁機構應有相應的制度防止裁量權的濫用,同時也負有監督仲裁庭濫用裁量權的職責。王瑞琛秘書長還結合案例,生動地向同學們展示了仲裁庭自由裁量權在仲裁實踐中的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