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6日舉行的2023中國仲裁高峰論壇暨第三屆“一帶一路”仲裁機構高端論壇上,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貿仲”)正式發布了“一帶一路”法治合作重要成果——“一帶一路”仲裁機構法律查明合作機制。
(發布儀式現場)
自“一帶一路”倡議提出以來,貿仲積極發揮仲裁在促進國際經貿發展中的作用,公正高效處理了大量涉“一帶一路”仲裁案件:自2013年1月至2023年8月,貿仲共受理涉“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案件達2856宗,涉案金額達人民幣1535億元,其中上億元以上案件近300件,當事人來自“一帶一路”62個國家和地區。基于貿仲“一帶一路”豐富實踐,形成了一系列高質量的研究成果,包括出版8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國際仲裁制度研究》,累計對48個國家和地區的爭議解決制度進行研究,出版《涉“一帶一路”國家仲裁案例選編》2冊、《“一帶一路”爭議解決現狀研究報告》以及《貿仲英文裁決選編》等,為打造合作機制奠定堅實基礎。
在促進“一帶一路”法治合作與交流方面,2019年,貿仲首次聯合40余家國內外主要仲裁機構共同達成了《“一帶一路”仲裁機構北京聯合宣言》(“《北京聯合宣言》”),誕生了“一帶一路”首個國際仲裁合作共同體。2021年,貿仲聯合47家國內外仲裁機構發布《北京聯合宣言合作機制》(“《合作機制》”),建立了更緊密的合作關系。經過近兩年的發展,成員方已達55家機構,“一帶一路”仲裁法治朋友圈不斷擴大。在《合作機制》框架下,貿仲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近3年來,先后與16家“一帶一路”仲裁機構簽署了合作協議,每年與20多家國際機構通過共辦活動、人員互訪等方式進一步深化“一帶一路”法治共同體建設。
(貿仲副主任兼秘書長王承杰主持發布法律查明合作機制)
伴隨“一帶一路”倡議深入實施,跨境貿易和投資熱潮涌現。相應地,涉外案件數量呈現增長趨勢,外國法的適用也逐漸增加。為解決“一帶一路”沿線各國在解決爭議過程中存在的對外國法不了解、不熟知等信息不對稱的現象,貿仲于今年正式形成《“一帶一路”仲裁機構外國法查明合作備忘錄》,建立“一帶一路”法律查明合作機制,旨在實現以下兩個目標:
第一,為各成員方在國際民商事案件中查明其他成員方所在國家或地區法律提供便利,增強域外法查明的準確性和權威性。
第二,促進“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在爭議解決領域的廣泛合作與交流,進一步加強務實合作,共同推進“一帶一路”建設與發展。
《備忘錄》還對如何提出查明請求以及如何作出答復等內容進行了具有可操作性的細化規定,以推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域外法查明合作經驗。法律查明合作機制建立后,將有利于解決涉外商事仲裁中域外法查明難題,有效提升仲裁在解決國際商事糾紛中的地位,進一步營造“一帶一路”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
截至目前,《備忘錄》共有39家合作方,包括來自亞洲、歐洲、北美洲、南美洲、非洲等近20個國家和地區的24家國際仲裁機構和有關爭議解決組織。期待更多機構加入法律查明合作機制,共同為“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注入新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