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從保護知識產權、維護市場秩序等多重維度,嚴厲打擊侵犯商業秘密、假冒注冊商標、商業賄賂、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等嚴重破壞公平競爭秩序的犯罪行為。”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廳負責人8月4日回答記者提問時說。
數據顯示,2019年6月至2022年6月,檢察機關起訴假冒注冊商標罪、串通投標罪、侵犯商業秘密罪、虛假廣告罪、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等重點罪名1.8萬余件4.1萬余人。
其中,假冒注冊商標罪7400余件1.5萬余人,串通投標罪2300余件7000余人,侵犯商業秘密罪130余件250余人。
在通報數據的同時,最高檢發布一批依法懲治破壞市場競爭秩序犯罪典型案例。這其中,有人利用行業協會操縱商品市場價格,“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黑惡勢力犯罪向某些行業領域滲透”;有人通過直播方式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擾亂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還有人捏造競爭對手允許用戶發布違規內容的材料并通過他人向監管部門舉報,導致對手遭受重大經濟損失。
最高檢第四檢察廳負責人分析說,近年來,破壞市場競爭秩序犯罪類型復雜多樣,犯罪手段持續翻新且隱蔽性強。比如,利用“直播帶貨”的新型電商營銷模式多次銷售假冒侵權商品,司法實踐中往往難以發現。
此外,檢方發現在破壞市場競爭秩序犯罪中刑民交叉、行刑交叉情況突出,且存在明顯的地域性特征,“破壞市場競爭秩序類犯罪在經濟發達地區更為突出”。
最高檢表示,發布案例旨在向社會明示破壞競爭秩序行為刑事制裁的邊界,警示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守住底線,不觸紅線”,同時也為提醒廣大消費者切莫貪圖便宜或被人蠱惑而盲目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