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在《2021年國際仲裁調查報告》中,貿仲委被評為全球最受歡迎的五大仲裁機構之一。這是中國內地仲裁機構首次在全球權威仲裁機構調研報告中躋身前五,體現了業界對貿仲委仲裁的認可,彰顯了中國仲裁的影響力。2021年貿仲委受案數量和爭議金額再創歷史新高,仲裁業務實現新突破。同時,經檢索整理,2021年,貿仲委共有四個涉臺仲裁裁決在臺灣地區獲得認可。其中,貿仲委上海分會裁決3件,貿仲委裁決1件。
2021年貿仲委數據:受案數量和爭議金額再創歷史新高
根據貿仲委2021年公布數據,2021年貿仲委受案數量和爭議金額再創歷史新高,仲裁業務實現新突破。
一是案件數量持續增長,首次突破四千件。
二是爭議金額大幅增加,連續四年突破千億元大關。
三是國際化因素顯著增強,案件爭議更加復雜。案件涉及93個國家和地區,其中當事人來自74個國家和地區,涵蓋36個“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
四是案件類型多樣化,新興領域案件增長呈亮點。
2021年貿仲委裁決在臺灣地區獲認可全錄:創新高
經檢索整理,2021年,貿仲委共有四個仲裁裁決在臺灣地區獲得認可。其中,貿仲委上海分會裁決3件,貿仲委裁決1件。
案情詳細情況如下(按裁定認可時間先后)
案例一
裁判文書編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10 年度陸仲許字第 1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2021 年 01 月 19 日
當事人:聲請人寧波珈多利機械有限公司;相對人詮鈞實業有限公司
案由:產品合作合同糾紛
裁定結果:裁定認可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于2020年9 月30日作出的〈2020〉中國貿仲京(滬)裁字第0236號裁決書
案例二
裁判文書編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0 年度陸仲許字第 1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2021年 06 月 23 日
當事人:聲請人 阿特斯光伏電力(洛陽)有限公司、相對人李鳳翱律師即綠能科技有限公司之破產管理人
案由:購銷合同糾紛
裁定結果:裁定認可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于2020年11月12日(2020)中國貿仲京(滬)裁字第0264號裁決書
參見:采安仲裁 | 臺灣地區案例:被申請人破產并非不認可仲裁裁決的理由,貿仲委裁決應予以認可
案例三
裁判文書編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0 年度仲聲字第 3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2021年 08 月 18 日
當事人:聲請人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臺灣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相對人正揚通運有限公司
案由:保險代位求償糾紛
裁定結果:裁定認可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于2021年1月23日作出2021中國貿仲京(滬)裁字第0024號仲裁裁決書
參見:采安仲裁 | 臺灣法院案例:貿仲委涉臺裁決在臺灣的認可
案例四
裁判文書編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0 年度陸仲許字第 1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2021年 11 月 12 日
當事人:聲請人山西長治高科華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相對人華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許可合同糾紛
裁定結果:裁定認可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于2020年4月7日做出的(2020)中國貿仲京裁字第0480號裁決書
(作者:采安仲裁團隊)
(轉載于:采安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