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假期,匆匆而過,相信不少人還在回味這些天吃到的美食。同樣的蔬果,可能卻是不同的品種,也有著不同的口感。2022年3月1日即將實施的新《種子法》聚焦植物新品種知識產權保護,提高法治化水平,在育種者、生產經營者、使用者之間建立平衡的權利義務關系,為原始創新提供法治保障。
北京市民 谷先生:咱們小時候吃的西紅柿是你只要咬一口,有那種西紅柿的香味,說這個是西紅柿味。現在你咬一口西紅柿可能就沒那種味道,就是有西紅柿的形狀、顏色,但是那味道差得就太遠了。
老谷是土生土長的北京昌平人,這個春節,老谷家年夜飯共準備了22道菜。他所感覺到的西紅柿的變化,其實隱藏著與種子有關的秘密。
中國農業科學院作物科學研究所研究員 葉興國:比如說,我們國家有個非常著名的春小麥品種叫“寧春4號”,它的產量非常高,品質也非常好,但是它有個非常大的缺點就是不抗小麥白粉病。我們通過轉基因的方法或者是基因編輯的方法,將一個抗白粉病基因轉到“寧春4號”里面,通過基因編輯的方法,它就獲得了對白粉病的抗性,獲得這個抗性之后,它就可以在生產上繼續利用十年、二十年。
專家表示,利用這個再生基因可以對幾乎所有小麥品種進行轉基因改良和基因編輯改良。
基因編輯技術的創新為植物新品種保護帶來了一個難題,就是通過基因編輯等新技術手段對原有品種進行改良,形成新的植物品種,能否獲得獨立的植物新品種權保護呢?例如,葉興國教授提到的小麥品種“寧春4號”,如果導入這個抗白粉病基因,形成新的植物品種,與“寧春4號”之間在法律上具有什么關系?
實踐中,通過系統選育、轉基因獲得、連續回交或者誘變等等不同的育種方式,都有可能在別人培育而成的優質品種上產生新的植物品種。那么,原始品種和新品種的權利保護范圍該如何界定呢?
一方面,有人提出,很多農作物育種周期長、投入大、風險高,原始品種育種人用十幾年或一生的心血,甚至通過幾代人的努力才能培育出一個突破性的新品種。而后來人在原始品種上稍加改造就能得到一個新品種,在某些情況下,新品種性狀的改變并無實際生產意義,如果在此種情況下賦予新品種獨立的植物品種權保護,那么,這對原始品種育種人來說明顯不公平。
另一方面,有人提出,如果不給予新品種植物新品種權,就有可能會造成原始品種育種者的固步自封,從而遏制對原有品種的改良創新活動。
就此,這次新修訂的《種子法》借鑒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公約1991文本,引入了“實質性派生品種”制度,新《種子法》第九十條明確規定,實質性派生品種是指由原始品種實質性派生,或者由該原始品種的實質性派生品種派生出來的品種,與原始品種有明顯區別,并且除派生引起的性狀差異外,在表達由原始品種基因型或者基因型組合產生的基本性狀方面與原始品種相同。
實質性派生品種制度的引入,既表達了國家保護原始育種創新,遏制“剽竊育種”的決心,也為植物新品種的后續改良和推廣應用建立了合理的利益分享機制。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李菊丹:有了這個(實質性派生品種)制度的支持,他們(原始品種權人)就可以放心了,所有人包括用換馬甲方式的使用方式或者什么樣的生物技術,這樣的育種方式進行改造的行為都將是對這個品種的使用,他(原始品種權人)都能從中獲利。
專家解釋,規定對實質性派生品種可以授權,但是其應用必須征得原始品種權人即該地方品種權利擁有者的許可,那么,地方品種權利擁有者就可以共享收益,而不是被白白取代。
因此,實質性派生品種制度將對從源頭上解決我國種業品種遺傳基礎窄、種子同質化嚴重問題,激勵原始育種創新,保障糧食安全,有著重要意義。
權利界定清晰 加大侵權打擊力度
除了權利界定清晰外,加大保護力度是此次《種子法》修改的另外一個重頭戲。新法為權利人提供了更多行使權利的機會,同時,讓侵權者付出更加沉重的代價。
老谷說,從他記事起,家里吃的很多蔬菜都是母親自己種植的,那時候的種子幾乎都是從街坊鄰居那里湊的。
老谷所說的留種子指的是鄰居將蔬果種植成熟后所形成的新種子保存下來,這在專業術語中可以簡單地稱為收獲材料,而初始的種子可以簡單地稱為繁殖材料。
新《種子法》將植物新品種權的保護范圍由授權品種的繁殖材料延伸到了收獲材料,將保護環節由生產、繁殖、銷售擴展到生產、繁殖和為繁殖而進行處理、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出口以及為實施上述行為的儲存。
專家介紹,在具體實施中,如果遇到品種權人主張權利,種子使用者可以通過合法來源抗辯,比如提供從上家購買時的合同,最終將侵權責任追溯到生產侵權種子的主體,這樣可以形成品種權人與種子使用者之間的聯動機制,有利于提高法律實施效率。
為了提高對侵害植物新品種權行為的威懾力,新《種子法》加大了侵權賠償力度,將懲罰性賠償數額倍數的上限由三倍提高到五倍,將法定賠償數額的上限由三百萬元提高到五百萬元。
我國是農業用種大國,農民是用種主體,綜合考慮各方情況,修改后的《種子法》保留了農民自繁自用授權品種繁殖材料的權利。
其中,新《種子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農民自繁自用授權品種的繁殖材料可以不經植物新品種權所有人許可,不向其支付使用費,但不得侵犯植物新品種權所有人依照本法、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享有的其他權利。
《種子法》第三十七條還規定,農民個人自繁自用的常規種子有剩余的,可以在當地集貿市場出售、串換,不需要辦理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但專家提示,這里只是規定了不需要辦理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不能銷售超出自繁自用數量的種子,大量銷售超出自繁自用數量的種子是一種侵害品種權的違法行為,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種業科技自立自強 種源自主可控
其實,植物新品種權保護的不僅僅是糧食、蔬菜和果樹等可食用的植物,觀賞類植物也在其中。
國家一級重點保護植物中的珍品珙桐,有“植物活化石”之稱。它主要分布在瓦屋山的中高山區,與各種闊葉林組成一道綠色長廊,林?;ù叵鄵?,白花綠葉相間,非常漂亮,隨風飄動的珙桐花還有一個別致的稱號,叫鴿子花。
北京市一級保護植物槭葉鐵線蓮,它的花朵直徑有5—6厘米,花萼基本為白色,有5—8片不等,少量還略帶粉色,主要生長在石灰巖的崖壁上。
為進一步鼓勵育種創新,此次新《種子法》在第九條增加了新內容,“重點收集珍稀、瀕危、特有資源和特色地方品種”。
種質資源是帶有遺傳密碼的物質載體,對培育新品種有著重要價值。根據2021年初數據,我國糧食種子自主選育的品種種植面積占到95%以上,做到了“中國糧主要用中國種”。豬牛羊等畜禽和部分特色水產種源立足國內有保障,現在畜禽、水產的核心種源自給率分別達到75%和85%。但同時,農業領域的自主創新能力還不強,特別是在育種的理論和關鍵核心技術方面,我國和國際先進水平相比還有較大差距,種業創新的主體企業競爭力不強,存在小、散、低、重等問題。
種業科技自立自強、種源自主可控,繼1962年出臺《關于加強種子工作的決定》后,時隔60年,中央再次對種業發展作出重要部署。2021年7月9日,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審議通過《種業振興行動方案》,提出了種業振興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等一攬子安排,為打好種業翻身仗、推動我國由種業大國向種業強國邁進提供了路線圖、任務書。
民以食為天,糧以種為先。一粒種子可以改變一個世界,一個品種可以造福一個民族。法治,正為培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優良品種一路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