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球供應鏈金融論壇(GSCFF)[1]發布了《供應鏈金融技術的標準定義》(SDTSCF)[2],旨在概述并建立慣常的市場實務指南。供應鏈金融(SCF)被定義如下:
“利用融資和風險緩釋的措施和技術,對投放到供應鏈進程和交易中的營運資本和流動資金進行優化管理。供應鏈金融通常用于供應鏈活動觸發的賒銷交易。貿易流對融資提供者的可見性,是達成該項融資安排的必要因素,這可以通過一個技術平臺來實現。”
《供應鏈金融技術的標準定義》把供應鏈金融分為三種類別:應收賬款購買類、基于貸款或放款類以及實施框架。應收賬款購買類別中列出了以下四種技術:
2019年6月19日,GSCFF發布了系列指南中的第一份,題為《應收賬款貼現的市場實務和技術》[4]。。該指南聚焦于單一的應收賬款購買技術。本指南是系列指南中的第二份,旨在補充前述指南。本指南通過闡明《供應鏈金融技術的標準定義》中定義的應付賬款融資交易在風險管理、文件和操作處理方面慣常的、公認的及新興的市場實務做法,旨在惠及融資提供方、公司/商業/中小企業客戶、投資者、監管者、法律實務人員、會計師和標準制定機構以及其他機構。本指南的范圍僅限于應付賬款融資技術的機制,而非如何管理和實施該技術。[1] 全球供應鏈金融論壇的參與機構:國際商會(ICC)銀行委員會、金融與貿易銀行家協會(BAFT)、歐洲銀行業協會(EBA)、國際保理商聯合會(FCI)和國際貿易與福費廷協會(ITFA)。[2] 《供應鏈金融技術的標準定義》;https://cdn.iccwbo.org/content/uploads/sites/3/2017/01/ICC-Standard-Definitions-for-Techniques-of-Supply-Chain-Finance-Global-SCF-Forum-2016.pdf[3] 在《供應鏈金融技術的標準定義》中,該技術還被稱為經核準的應付賬款融資、反向保理、保兌、已保兌應付賬款、供貨商付款、供貨商預付、貿易應付賬款管理、買方主導的供應鏈融資、供貨商融資,或僅就稱為供應鏈融資(后兩個名稱實際上指的是同一個產品種類,但經常被錯誤地當作不同的融資技術)。[4] http://supplychainfinanceforum.org/GSCFF-Receivables-Discounting-Common-Practices.pdf